
中國法院加強商標保護
來源:尚標知識產權 發布時間:2013-03-30 00:35:00 瀏覽:3392
新華網北京3月28日電(記者楊維漢)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孫軍工表示,中國商標和不正當競爭案件顯著增多,疑難復雜的新型案件比重上升。法院將進一步加強商標權保護,最大限度劃清商業標志之間邊界,制裁假冒商標、惡意搶注、搭車模仿等侵權行為。最高人民法院的數據顯示,過去3年,各級法院審理的商標民事案件年增長率都在50%以上。2010年,全國法院審理商標民事案件8460件,商標行政案件2026件,不正當競爭案件1131件;這些案件2011年分別為12991件、1767件、1137件;2012年增長為19815件、2150件、1123件。
案件數量顯著增長的背后,是“傍名牌、搭便車”,制造混淆,以次充好,以假亂真等品牌侵權行為多發的現象。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長金克勝分析指出,司法實踐中,比較常見且較為突出的涉及品牌的侵權和不正當競爭類型有:
將他人的知名商標作為字號在境內外注冊公司,以使用經核準的企業名稱為幌子,突出使用與他人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字號,導致公眾混淆誤認,擾亂市場。
伴隨互聯網交易迅猛發展,涉及網絡的侵權和不正當競爭案件增多。其中,通過電子商務交易平臺售假、設置虛假的所謂官方網站從事經營、將他人知名品牌設置為搜索關鍵字或者搶注為域名等最為常見。
惡意搶注他人的馳名商標、知名商號或者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未注冊商標,謀取不正當利益。
相關業內人士指出,很多企業在取得、運用、管理和保護知識產權過程中存在一定問題,這為引發訴訟埋下隱患。事后的法律救濟固然重要,但強化知識產權戰略意識,事先預防避免爭議更加重要。
“訴訟是解決企業商標糾紛的重要方式,但未必是最好的方式。企業在簽訂合同時需要有更多細致審查,權利義務約定應更加嚴密全面,使用商標要有更多戰略意識和前瞻性。”金克勝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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