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蘇地名不準用企業商標 違反最高處5萬罰款
來源:www.6zhiboba.com 發布時間:2014-03-27 01:46:00 瀏覽:2133
今后,江蘇將禁止使用當代人名、企業名命名地名。昨日,江蘇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審議了《江蘇省地名管理條例(草案修改稿)》。與一審稿不同,此次明確了地名的命名禁止使用當代人名、國家領導人的名字、企業名、商標名等,并新增處罰條例,違反規定,最高可處5萬元罰款。修改稿明確規定,“省內地方鐵路站、長途汽車站、軌道交通站站名應當使用當地標準地名,與當地標準地名并用其他名稱的,其他名稱應當置于當地標準地名之后。”
對于公共汽車站站名,“一般應當使用當地標準地名命名;當地標準地名不足以明確指示該站地理位置信息的,可以使用風景名勝區、標志性建筑物或者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其他名稱命名。”
對于違反相關規定的,修改稿也增加了處罰規定,“由專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可以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修改稿明確提出,“禁止使用當代人名、國家領導人名字、外國人名、外國地名和外文音譯詞命名地名,禁止使用企業名、商標名、產品名命名地名。”并新增了相關法律責任,違反相關規定,“由地名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可以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對混亂的門牌號,修改稿也作了規定:不補設門牌號最高可處罰2000元。
“現在在路上散步二十分鐘,沿街都看不到一個門牌號。”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劉克希對揚子晚報記者表示,現在不少門牌號混亂,商戶出于商業的需要,門樓牌匾做得無比巨大,甚至把門牌號都拿掉了。“我們現在要求,新單位必須要設門牌號,老單位拿掉的,必須補設,不然就處罰。”
揚子晚報記者注意到,修改稿規定,對于臨街建筑、新建住宅區未設置或者未補設門樓牌號的,由公安機關或者地名主管部門對建設單位或者所有權人責令改正,并處以三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實例】
地鐵:正確叫法應該是“三山街工商銀行站”
經常坐地鐵的南京人,對“工商銀行三山街站到了……下一站,時光澔韻安德門站……”都很熟悉,而根據新的條例,這些地鐵站名都是違規的。正確的叫法應該是“三山街工商銀行站”“安德門時光澔韻站”。
路名:不會再出現“夢都大街”“華電路”這樣的地名
南京有很多以企業或商標名字命名的道路,大家耳熟能詳的有夢都大街、南瑞路、華電路等等。而根據最新的條例,這些都屬于不規范路名。
【釋疑】
現有違規地名、站名怎么處理?
現有違規地名,比如夢都大街等以企業命名的地名要改嗎?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劉克希在接受揚子晚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現有地名不受限制,但是如果合同期滿了,就要改名。”
對于違規地鐵站站名,比如,“農業銀行鼓樓站”、“時光澔韻安德門站”,該如何處理?劉克希表示,今后地鐵站如果要使用其他名字命名,那么企業名稱必須在標準地名之后。“如果該站點已經出讓了冠名權,簽了合同,合同期內可以沿用。但是合同期滿后,就需要更換名稱。”
文章標簽: 企業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