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經的iphone商標糾紛蘋果公司
來源:尚標知識產權 發布時間:2016-12-19 05:44:00 瀏覽:3510
蘋果公司終于推出了iphone5,這又引起了蘋果教粉絲的新一輪的熱情,iphone手機產品已經成為了蘋果公司最賺錢的產品,iphone商標價值據稱也世界上最值錢的商標之一。剛剛過去的IPAD商標糾紛大家可能還記憶猶新,蘋果公司為了得到IPAD商標付出了沉重的代價:6000萬美元(當然,相比它的利潤還是很少的)。但是,不知道大家是否知道中國大陸的iphone商標一開始也并非是蘋果公司注冊的,當年因為iphone商標也產生了一段糾紛。
蘋果公司一開始并不做手機,而是做電腦類產品。現在手機與電腦之間界限越來越模糊,但是2000年左右兩者之間的界限還是比較清晰地,很少有同時生產這兩種產品的公司。蘋果公司在2002年的時候在中國大陸注冊了iphone商標,不過很奇怪的是,蘋果公司只注冊在了計算機硬件、軟件等商品上,并沒有在移動電話等商品類別上注冊。也許是當時蘋果公司還沒有生產手機的準備,也許是當時人們誰也想不到智能手機的出現,以及做電腦的企業去做手機成為一種趨勢,也許。蘋果公司忘了(估計不會是沒錢)。
而漢王公司在這個時候開始研發智能固話產品,推出了“e-phone”和“i-phone”等產品,并且在2004年申請注冊“i-phone”商標,注冊的商品種類包括移動電話。或許,漢王公司沒有想到一個商標的注冊會直接給自己帶來多少收益。
2007年,蘋果公司推出iphone手機,但是一直遲遲不能進入中國市場,據說商標問題是其中的一個問題。所以,這個時期只能在水貨市場買到iphone手機。
這里涉及到了一個商標法問題:漢王公司注冊了i-phone商標,蘋果公司還能不能注冊iphone商標,能不能使用iphone商標?答案是否定的。這兩個商業標志屬于近似商標,在i-phone商標注冊的商品以及類似商品上均不能注冊iphone商標。漢王公司取得i-phone商標是完全合法的,蘋果公司無法證明在2004年它在移動電話領域有什么知名度,不存在搶注馳名商標或者知名商標的問題。也就是說,蘋果公司如果想讓iphone手機進入國內必須購買i-phone商標。
于是蘋果公司提出了購買i-phone商標,雙方開始了討價還價的過程,這個過程并不短暫,直到2009年7月18日,蘋果公司和漢王公司才達成i-phone商標轉讓協議,協議金額為365萬美元,折合人民幣2490.46萬元。這個價款相比IPAD商標轉讓中深圳唯冠所得到的價款可是少的多了,更不能跟iphone之后產生的輝煌的業績相比。據說,漢王公司之所以同意這筆交易還存在其他原因,比如元器件的供給。不過,一個商標買到幾千萬人民幣在當時也是一個非常高的價碼,之后產生了許多商標專業戶也許是在這個案件中得到的啟示。
iphone5發布之際,不知道作為曾經的i-phone商標的商標權人漢王公司有何感想?無論如何,商標的價值人們越來越認可,也越來越珍惜,一些商標法律規定也被人們所了解,這也是這段歷史的貢獻之一吧!
文章標簽: 蘋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