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02年第14號——煙臺葡萄酒原產地域產品保護公告
來源:尚標知識產權 發布時間:2016-12-21 10:16:00 瀏覽:4038
發文單位: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文號: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02年第14號
發布日期:2002-2-22
執行日期:2002-2-2
根據《原產地域產品保護規定》,我局依法受理了煙臺葡萄酒原產地域產品保護申請,經形式審查合格,現予以公告。
根據山東省煙臺市人民政府的申請,煙臺葡萄酒原產地域范圍擬劃定為煙臺市所轄行政區域。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對煙臺葡萄酒原產地域產品保護申請如有異議,可自即日起三個月內向我局提出;煙臺葡萄酒原產地域產品保護申請資料存于我局原產地域產品保護機構備查。
二00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文章標簽: 質量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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