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馳名商標暫被“雪藏”
來源:尚標知識產權 發布時間:2016-12-26 04:23:00 瀏覽:3505
全國人大常委會30日通過了關于修改商標法的決定,禁止生產、經營者將“馳名商標”字樣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商標侵權的成本也大大提高,由過去法定最高賠償額50萬元提高至300萬元。 據了解,條款中尚未對網上商品做出明確規定,因此,截至目前,各電商平臺也還未對此做相應調整。 但法律界人士認為,目前國家沒有一個明確的標準衡量什么是“馳名商標”,濫用”馳名商標“會誤導消費者,商標法做修改也是合情合理的。文章標簽: 馳名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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