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夢金園“萬純金”身份懸疑
來源:www.6zhiboba.com 發布時間:2014-06-18 01:45:00 瀏覽:3096
北京市漢鼎聯合(濟南)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振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夢金園公司宣傳自己的部分黃金商品為萬純金,即指黃金純度達到99.99%,對于這種宣傳,如有證據表明達不到所述純度則構成虛假宣傳,如果該公司商品達不到所述純度的數量較多,則不僅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還違反廣告法和不正當競爭法的相關規定。但如果沒有證據證明該公司商品達不到所屬純度的情況下,該公司使用‘萬純金’進行宣傳,還不能判定構成虛假宣傳。”但李振同時表示,如果夢金園連鎖店銷售員在銷售過程中稱“萬純金”為注冊商標,或者描述只有夢金園一家能叫“萬純金”,則涉嫌虛假宣傳和不正當競爭了。
山東平正大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趙金一接受記者采訪時認為,注冊商標采用公眾容易混淆的做法非常不妥。
“商標應具備顯著性,便于識別且不會引起相關公眾混淆,依據趙金一表示,企業申請注冊商標應按照公布的商品和服務分類表提交申請,而“萬足金”或“純金”明顯屬于本類商品中的通用名稱,在申請注冊時極易被駁回。另外,商標注冊對于企業的意義是重大的,取得注冊商標專用權,就意味著其他主體就不能在相同或近似的商品上注冊或使用與自己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了,從而為自己爭得市場,維護自身合法利益。因此,在申請注冊商標時應避開缺乏顯著性或易歸入通用名稱的詞匯。
趙金一說,“目前我國黃金首飾的命名方法里,只有足金、千足金等說法,并沒有‘萬足金’、‘萬純金’之類的國家標準,市場出現的這種宣傳都是企業所為。目前,國家對黃金純度是以‘千分數’為判定標準,只有足金、千足金、高純度金幾個名稱,前兩個用“K金”做表示。萬足金不是法定的計量標準,也就沒法定計量方法和計量機構。因此,萬足金就沒有權威性,其實國家標準的高純度遠遠高于所謂的萬足金。”
李振在查詢夢金園公司材料后發現,夢金園公司還在廣告宣傳以及加盟店形象中涉嫌利用馳名商標進行違法宣傳。他認為,夢金園公司及其加盟店應該立即停止將馳名商標用于廣告宣傳等商業活動。
“根據今年5月1日修改實施的新商標法第14條規定:生產、經營者不得將‘馳名商標’字樣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李振說。
記者了解到,早在今年5月1日之前,所有超市已采取一刀切的形式,一律拒收帶有馳名商標字眼的商品,對于此前印有馳名商標的食品一律下架處理。其他各行各業企業也根據國家工商總局的要求,對涉及到馳名商標的宣傳進行了修改去除。
但在夢金園公司官網5月6日發布的宣傳片里,仍然帶有馳名商標字樣,其他媒體最近發布的商業信息也同樣存在。
對于這種現象,夢金園公司是否知情呢?記者就此向夢金園公司孫經理求證,他在聽取了記者的問題后,表示“正在開會,匆匆掛斷了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