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域名與商標的有哪些不同?
來源:尚標知識產權 發布時間:2016-12-28 06:50:00 瀏覽:3791
問:域名與商標的有哪些不同?答:域名與商標在標識性、排他性等方面具有一些共同點,但二者的不同仍是主要的,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一、二者適用對象不同
商標是用于區別商品或服務的標識,使用在相同或相似的商品或服務上,并只能用于特定的商品或服務上。如我國商標法規定,注冊商標專用權,以核準注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域名是用于解決IP地址對應的一種方法,是為了方便人們使用因特網而創設的,它并不直接與商品或服務相聯系,且不能離開因特網而獨立存在。
二、二者具有的標識性與排他性的基礎不同
商標的相互區別性與排他性是以商品或服務的相同或相似為基礎的,不同的商品或服務通常不會產生這種要求(馳名商標除外);因此,同一國家或不同國家的不同法律主體就相同商標分別享有相互獨立的權利是常見的現象。而域名則具有全球范圍內的絕對唯一性,不因法律主體、商品或服務種類、國家或地區的不同而有任何區別。此種唯一性是其絕對的排他性的基礎,并由因特網上域名系統的技術性特征所決定。
三、二者取得的原則不同
商標取得的原則主要有三種:(1)注冊在先原則,(2)使用在先原則,(3)前二者的折衷。不同的國家或地區可能采用不同的原則。而域名的注冊則為注冊在先原則,先申請、先注冊,不注冊就不能在因特網上使用,此原則為各國所普遍遵循。
四、二者的顯著性要求不同
商標的構成以具有普通人主觀上能夠判斷的顯著性為前提,否則難以起到區分商品或服務來源的功能;而域名構成的顯著性要求明顯低于商標,任何形式的不完全相同或任何程度的相似、只要計算機能夠識別即均可注冊為獨立的域名。
現實中,企業通常將自己知名度較高的商標或商號注冊為域名,使域名成為商標或商號在互聯網上的延伸,擴大企業的知名度。但也存在一些投機者,將知名度較高的商標注冊為域名,通過不正當手段謀取利益。因此,企業應當擴大對商標的保護范圍,盡早注冊相關的域名,不給他人以可乘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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