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標變更代理人,名下商標是否需要一并變更
來源:尚標知識產權 發布時間:2016-12-28 07:30:00 瀏覽:4302
某些客戶提出了一個疑問:商標變更代理人,名下商標是否需要一并變更?《商標法實施條例》規定:已申請但尚未獲準注冊的商標,也可向商標局申請變更其申請人名義、地址、代理人,或者刪減注冊申請中指定商品。因企業合并、兼并或改制而發生商標專用權移轉的,應辦理轉讓手續。辦理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的,商標專用權不發生轉移。
商標變更,是指變更注冊商標的注冊人,注冊地址或者其他事項。申請人變更其名義、地址、代理人,或者刪減指定的商品的,可以向商標局辦理變更手續。如果要改變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則應當重新提出商標注冊申請,按新申請商標對待,不能稱為商標變更。商標核準注冊后,商標注冊人的名義、地址或其他注冊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辦理相應變更手續。
申請商標變更有兩種辦理方式,一是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注冊大廳來辦理,二是委托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一般來說,為了節省時間和精力,省去不必要的麻煩,委托專業代理是較為穩妥的方式。商標項目變更的流程:提交商標變更申請 → 領取商標變更申請受理通知書 → 完成商標項目變更。商標變更完成后,即可領取《核準商標項目變更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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