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外資公司注冊,2016年如何注冊外資公司
來源:尚標知識產權 發布時間:2017-01-05 12:39:00 瀏覽:3113
現在想要注冊外資公司也是很不錯的,但是注冊外資公司有什么流程要走的呢?如何注冊外資公司?小編為你帶來了“外資公司注冊”的相關知識,這其中也許就有你需要的。

外資公司注冊流程
1. 企業名稱預核準通知書;
2. 授權委托書;
3. 外商投資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一式兩份原件);
4. 項目申請報告書(內附提綱供參考,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授權委托書的代理人簽字);
5. 企業章程(需由投資方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授權委托書的代理人簽字);
6. 董事會成員名單;
7. 法定代表人及董事會成員委派書(附法定代表人及董事會成員有效合法的護照或身份證件復印件);
8. 法定代表人委派書(不設董事會的提交此項,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合法的護照或身份證件復印件);
9. 投資者的合法開業證明復印件,需附法定代表人證明函(原件)及其身份證明復印件; 外方投資者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證明復印件,臺灣客商需提供臺胞證復印件;
10. 投資者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11. 環保部門審批意見 請申請者提前持投資計劃書、場地或土地使用證明、授權委托書以及申請書前往環保局申請批復,但本批復不能代替新公司取得營業執照后須完成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由新公司邀請專門的評估公司根據項目量身制定);
12. 企業場地落實證明或廠房租賃合同(需提供出租方產權證明、營業執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13. 涉及照前行業許可的其它有關文件證件。
外資貿易公司注冊
一、手續和流程:
查名→辦理批準證書→辦理工商營業執照→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辦理稅務登記證→進出口手續→財政登記證→統計登記證和外匯登記→資本金開戶。(外匯登記和資本金開戶可同稅務登記證同時辦理)
二、所需材料如下:
1、外國公司開業證明或營業執照的公正文件和中國駐當地領事館的認證文件,個人投資者也需提供護照的中國駐當地領事館的公證認證文件或出具個人護照正本;
2、外國公司或個人的銀行資信證明原件2份;
3、外國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
4、擬設外資貿易公司法定代表人護照或身份證復印件簡歷1份和一寸免冠照片2張;
5、擬設外資貿易公司名稱字號5個以上;
6、擬設外資貿易公司經營范圍;
7、以上文件中文翻譯稿(注:不需蓋翻譯公司印章,一般翻譯即可);
8、擬設外資貿易公司注冊地址房屋產權證復印件(產權人簽章)、房屋租賃協議原件、廠房平面圖以及房屋租賃備案證明等。
9、如果投資方為外國公司,還需要提供外國公司上一年的審計報告。
三、立項批文、執照手續費用及辦理時間:
1、查名:五個工作日;
2、辦理批準證書:三十個工作日;
3、營業執照:十五個工作日;
4、組織機構代碼證:二個工作日;
5、外匯登記證和開立資本金賬戶:二個工作日;
6、稅務登記證:三十個工作日;
7、財政登記證:十五個工作日;
8、統計登記證:一個工作日。
9、進出口許可:十五個工作日
外資企業法的亮點眾多
2015年1月19日商務部就《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投資法(草案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1`,釋放出三資企業法,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2000年修訂版,主席令第41號)、《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2001年修訂版,主席令第41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2000年修訂版,主席令第40號)即將退出歷史舞臺的信號。
但是,法律制定過程中的繁瑣程序導致《外國投資法》遲遲未能落實,而近期吸引外資總額大幅下降迫使外資法修訂必須提上日程,鑒于此,2016年9月3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外資企業法〉等4部法律的決定》(主席令第51號,以下簡稱“《決定》”),對三資企業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主席令第20號,以下簡稱“臺資企業法”)中相關行政審批的條款進行修改,將不涉及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的外商投資企業以及臺資企業的設立和變更由審批改為備案管理。
由于《決定》系源于四個自貿區實行的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在全國范圍內的復制推廣,而最早于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授權國務院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暫時調整有關法律規定的行政審批的決定》有效期即將于2016年9月30日截止,為做好法律銜接,《決定》擬于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決定》通過當天,商務部也隨即公布了《關于〈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備案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2`,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孫繼文在就《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發表談話`3`中指出,自貿區實施近三年來,大幅提高了自貿試驗區投資便利化和規范化水平,4個自貿試驗區推出事前誠信承諾、事中評估分類、事后聯動獎懲等做法,形成了“守法企業路路暢通、違法企業處處受制”的監管格局,已具備在全國復制推廣的條件。隨著《決定》的施行,為避免出現監管真空,《征求意見稿》擬作為重要配套措施,將與《決定》同時施行,導致此次征求意見時間較緊,截止日期定為2016年9月22日。
鑒于法律同仁紛紛著文業已述及多方要點,本文僅就下列三個問題點作一表述。
首先,《決定》對于三資企業法的修訂內容完全延續了2013年8月30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授權國務院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暫時調整有關法律規定的行政審批的決定》中的相關條款,與此同時又增加了對臺資企業法第8條第1款的修訂。
《決定》僅對三資企業法和臺資企業法作出修訂,并未涉及外商投資企業審批項目相關的其他法律規定,而擬與《決定》同步實施的《征求意見稿》第1條卻規定了其制定的法律依據包括三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但未提及臺資企業法,僅在《征求意見稿》第32條提到臺灣地區投資者投資的企業。據此,對于《征求意見稿》著急與《決定》同日實施的目的略感困惑。
其次,關于《征求意見稿》的適用范圍,《征求意見稿》第2條規定“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不涉及國家規定實施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的,適用本辦法。”與此同時《征求意見稿》第1條規定其法律依據為三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似乎可以將這里的“外商投資企業”理解為包含不涉及負面清單的以下企業:
1、三資企業即外資企業、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
2、《征求意見稿》第31條規定的外商投資的投資性公司、創業投資企業、股權投資企業;
3、《征求意見稿》第32條規定參照適用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投資者投資的企業;
4、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4]。
但是,《關于外商投資企業境內投資的暫行規定》(工商行政管理局令2000年第6號)項下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的企業,以及《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外經貿部等部門關于當前進一步鼓勵外商投資意見的通知》(國辦發[1999]73號)規定的外商投資企業在中西部再投資的企業,其性質究竟該定性為內資企業,還是當企業經營范圍涉足限制類時該將其定性為外商投資企業,亟需明確。
最后,由于國內目前的負面清單主要包括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和外商投資負面清單,其中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是適用于境內外投資者的一致性管理措施,針對各類市場主體市場準入管理的統一要求;而外商投資負面清單適用于境外投資者在華投資經營行為,是針對外商投資準入的特別管理措施`5`。除此之外,涉及外商投資且類似于負面清單的還有《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5年修訂版,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商務部令第22號 )以及《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2013年修訂版,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商務部令第1號)。
商務部在解釋《決定》乃至《征求意見稿》的出臺時,均闡明系源自對自貿區的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模式的復制推廣,而自貿區目前適用的負面清單系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的通知》(國辦發[2015]23號)所附版本,一旦復制推廣到全國范圍,勢必與自貿區外正在適用的各種負面清單乃至產業指導目錄有所沖突或矛盾之處,那么《征求意見稿》第2條所謂的負面清單究竟何時出臺,以及如何整合各種目錄、清單以便銜接適用將成為值得關注的關鍵問題。
外資公司注冊相關文章:
武漢外資公司注冊_如何注冊外資公司
2016朝陽外資公司注冊
長沙外資公司注冊代理記賬
天津外資公司注冊
深圳外資公司注冊材料
深圳代理外資公司注冊流程
上海代辦注冊外資公司注冊
文章標簽: 公司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