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標推薦:政府部門請別搞商標品牌排行榜
來源:深圳新聞網-深圳商報 發布時間:2014-11-10 03:21:00 瀏覽:2597
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劉俊臣表示,針對目前商標評比過多、過濫、暗箱操作等問題,國家工商總局將協同有關部門進行整治。劉俊臣表示,國家工商總局正在研究對相關商標、品牌排行榜進行規范,并借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掌握市場主體信息、商標注冊信息等資源優勢,建立科學客觀公正的品牌價值評價體系,制定比較權威的商標品牌排行榜。 用“十大+品牌”或者“十大+商標”做關鍵詞,在網上能搜出成千上萬種各式各樣的商標品牌排行榜來,幾乎囊括所有的商品領域。此類商標品牌評比之多之濫之亂,確實是亟待監管的市場亂象。雖然越來越多的消費者,已經能夠排除此類商標品牌排行榜的迷惑,但不得不說,也有很多消費者,仍舊習慣搜索此類榜單作為消費指引。所以,工商總局著手整治商標品牌評比亂象,是非常必要的;但是,若要再進一步,親自制定“比較權威的商標品牌排行榜”,則又有欠妥當。 “名牌”、“馳名商標”、“國家免檢產品”,此類商標品牌的國家評選,在國人心中記憶猶新,單論評選者身份也都“比較權威”。但結果呢,所有此類“國字號”的信譽背書,都沒能阻擋榮譽獲得者背信棄義乃至喪盡天良的惡行。馳名商標認定、名牌評選被指欺世盜名,免檢制度被指不負責任,此間的腐敗尋租種種,更為輿論所深惡痛絕—所有的“權威評選”,最后都變成各取所需的商業游戲和權錢交易。 于是,“名牌”標志走入歷史,根據《名牌產品管理辦法》規定,名牌標志已被陸續禁用,最晚的也已于2012年期滿。新《商標法》則規定,馳名商標不能再用于商品的包裝宣傳。食品免檢制度也在毒奶粉事件后被取消……正因為這些近在眼前的過往教訓,當工商總局表示要制定“比較權威的商標品牌排行榜”時,公眾的評價難免負面。一個普遍的困惑是:試過的錯,為什么還要一試再試? 一方面,評選規則和標準很難做到真正的客觀公正,這是政府部門進行商標品牌評選活動無法回避的難題;另一方面,在平等競爭的市場主體之間盡最大可能保持中立,是政府行為的基本規范和常識。制定商標品牌排行榜,出發點當然是好的,但評選的結果無一例外都會成為企業的廣告詞—換言之,政府部門無形當中給部分企業做了廣告代言,這不僅與政府身份不符,更容易滋生尋租交易,讓評選從根本上變味。 讓市場的歸市場,讓整治的歸整治。整治商標品牌評選亂象,更好的辦法絕不是政府部門親自制定一個排行榜,取市場而代之。市場競爭是最公正的商標品牌評選“篩子”,而身為“上帝”的消費者,是品牌榮譽最合格的頒獎人。政府部門要做的是保護競爭秩序,驅逐假冒偽劣,至于在同樣合格的產品中,消費者更青睞哪些品牌,則應該交由市場去決定。這個意義上,在規范與整治亂象之余,商標品牌排行榜并不需要官方的權威制定。文章標簽: 商標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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