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有注冊商標的情況下還要注冊網絡商標嗎?
來源:尚標網 發布時間:2015-12-16 05:33:00 瀏覽:3020
如果你已經有了注冊過的商標,并且需要在互聯網應用該商標的話,那你就需要做網絡商標。
網絡商標,是指企業實體商標在互聯網上的應用,是國家互聯網信息中心,結合工信部,工商局,等權威機構注冊審核的企業互聯網絡標識,包括中文域名、“中文網址”、“中文商標”等等。
根據《商標法》和《互聯網絡域名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我們認為:
一、商標是區別商品或者服務來源的標志,屬于知識產權的范疇,其使用與注冊均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商標法》是有關商標的最基本的法律,其中并沒有“電子商標”的概念。因此,“電子商標”不是法律用語,與《商標法》所規定的“商標”沒有任何聯系。
二、《商標法》第二條規定:“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商標局主管全國商標注冊與管理的工作。”《互聯網絡域名管理辦法》第三條(七)項規定:“域名注冊服務機構:是指受理審核域名注冊申請,完成域名在域名數據庫中注冊的服務機構。”因此,我局是法律規定的唯一的商標注冊機構;域名注冊服務機構是向社會提供域名注冊服務的機構,沒有受理審核’‘電子商標”注冊申請的職能。
三、一些域名注冊服務機構生造和使用“電子商標”一詞,曲解《商標法》和《互聯網絡域名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招攬業務,對于我國開展域名注冊工作沒有任何好處,只會干擾《商標法》的實施,誤導企業和消費者。
文章標簽: 商標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