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標侵權主要包括哪些情況?
來源:搜狐 發布時間:2016-05-06 03:20:00 瀏覽:2033
在競爭激烈的市場環境下,一不小心就有可能已經陷入商標侵權范圍,而在這個時候,企業是積極應對還是消極等待,都會出現完全不同的結果,而在實踐中,商標侵權主要包括哪些情況呢?
根據《商標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
(二)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三)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四)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五)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于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所稱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一)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標志作為商品名稱或者商品裝潢使用,誤導公眾的;
(二)故意為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的。
根據《商標糾紛解釋》第一條 下列行為屬于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規定的給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為:
(一)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為企業的字號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的;
(二)復制、摹仿、翻譯他人注冊的馳名商標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上作為商標使用,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
(三)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冊為域名,并且通過該域名進行相關商品交易的電子商務,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的。
根據《商標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1)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
(2)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
(3)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4)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上述幾點就是商標侵權的常見情況了,朋友們趕緊看看自己是否已經侵權了,如果已經侵權了還應該及時停止,因為一旦被商標權人發現并進行維權訴訟的話,那么對您而言,錢和品牌兩失,如果做產品的情況下,盡可能申請自己的商標,或者通過他人商標授權,切不可擅自主張,在不經商標權人同意的情況下使用該商標。沒被發現的也不要存僥幸心理,被發現的后果很嚴重!
文章標簽: 商標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