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假酒窩點老板犯假冒注冊商標罪被判2年罰7萬
來源:??诰W 發布時間:2016-06-12 02:40:00 瀏覽:1535
近日,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一制假酒窩點案,老板熊某柱被判有期徒刑兩年零三個月,并處罰金七萬元。據悉,熊某柱自2014年9月通過網絡及廢品收購站購買并生產假冒“牛欄山”白酒的酒精原料、商標標識等包裝材料及生產設備,制作并銷售假酒,非法經營數額達116298元,情節嚴重。
案件回顧:制假酒老板狡兔三窟 ??谑乘幈O局反復追蹤
2014年年底,海口市食藥監局在演豐鎮新東村打掉了一加工窩點,查獲了570余箱牛欄山白酒,以及45桶已勾兌好的半成品白酒,經鑒定該批酒系假冒產品,然而該窩點僅有灌裝場所,并沒有勾兌場所。利用線人提供的線索,執法人員反復追蹤,??谑惺乘幓橹ш爤谭ㄈ藛T在美蘭區內發現了一個假冒牛欄山陳釀白酒的制售窩點,并獲悉兩處窩點的幕后老板皆為熊某柱一人。
2015年4月,執法人員針對美蘭區的制假窩點進行調查跟蹤。在追蹤期間,執法人員發現,制假者十分謹慎,不僅勾兌、灌裝地點分離,并且時常更換送貨的司機、路線,運送時車速較快,調查工作異常困難。經過半個月的蹲點跟蹤后,執法人員掌握了該窩點的運作規律,決定于該年5月4日晚上收網。
當天晚上,海口市食藥稽查支隊聯合海口市公安局治安支隊第8大隊雷霆出擊,于靈山鎮茂俊天然加氣站查處運送假酒的貨車,查獲了數百箱假冒的牛欄山陳釀白酒。隨后,執法人員馬上前往勾兌點和灌裝點突擊檢查。
執法人員在勾兌點查獲了制純化水機、裝滿食用酒精的白色塑料桶、以及冰乙酸等近二十種食品添加劑,共查獲556箱6672瓶約3.336噸,勾兌好未包裝的半成品白酒7.5噸,共計10.836噸;在灌裝點查獲壓蓋機、空瓶子、瓶蓋、待灌裝的白酒以及牛欄山陳釀白酒的標簽等各類涉及制假設備和生產材料?,F場控制的3名嫌疑人移交公安部門做進一步調查。
案件判決:窩點老板熊某柱被判2年零3個月罰款7萬元
2015年12月30日,??谑腥嗣駲z察院以熊某柱涉嫌假冒注冊商標罪向??谑兄屑壢嗣穹ㄔ禾崞鸸V。經法院審理查明,自2014年9月以來,熊某柱通過網絡及廢品收購站購買生產假冒“牛欄山”白酒的酒精原料、商標標識等包裝材料及生產設備,分別存放于美蘭區演豐鎮新東村一民房、靈山鎮茂俊天然氣站倉庫以及靈山鎮多喜村一養雞場制假窩點內。熊某柱將酒精原料自行調配勾兌后灌裝牛欄山白酒瓶,并貼上假冒北京順鑫農業股份有限公司牛欄山酒廠的注冊商標標識制作“牛欄山”瓶裝白酒,以約41元/箱的價格銷售給他人非法獲利。
熊某柱還交代,2014年12月,文昌一符姓老板向他購買過600多箱假酒,每箱價格為41元。分兩次交貨,每次都在海文高速路出口處現金交易,共計2萬多元。2015年4月,他將150件假酒賣給了濱江路一鄭姓老板。經調查,熊某柱被扣押已包裝好的1130箱“牛欄山”陳釀白酒的非法經營數額為46330元,散裝白酒非法經營數額為69968元。
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熊某柱未經注冊商標許可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非法經營數額116298元,情節嚴重,依法應予懲處。因犯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熊某柱有期徒刑兩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七萬元。
文章標簽: 商標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