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溫州歐豪電器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異議答辯成功
來源:尚標知識產權 發布時間:2016-06-28 05:40:00 瀏覽:2515
第11743080號“SIXVSMON”商標準予注冊的決定(2015)商標異字第0000047156號異議人:西蒙電氣()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恒信盛源(北京)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被異議人:溫州歐豪電器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尚標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異議人西蒙電氣()有限公司對異議人溫州歐豪電器有限公司經我局初步審定并刊登在第1393期《商標公告》第11743080號“SIXVSMON”商標提出異議,我局依據《商標法》有關規定予以受理。被異議人已在規定期限內做出答辯。
根據當事人陳述的理由及事實,經審查,我局認為:
被異議商標“SIXVSMON”指定使用于第9類“電源材料(電線、電纜)、電開關”等商品上。異議人引證在先經國際注冊并領土延伸至受保護的第654136號“SIMON及圖”、第973048號“SIMON”商標,指定使用商品為第9類“電纜和電線、電開關”等,雖然被異議人商標與異議人引證商標指定使用商品在功能、用途等方面相同,屬于相同或類似商品,但雙方在字母組成、呼叫等方面差異明顯,因而未構成使用于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異議人稱異議商標的注冊和使用易造成消費者的混淆、誤認證據不足。
依據《商標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我局決定:第11743080號“SIXVSMON”商標準予注冊。
依據《商標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異議人如對本決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規定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
2015年10月19日溫州歐豪電器有限公司簡介:
溫州歐豪電器有限公司主要經營 電器電工,電子開關,燈具,插座,電器配件等。公司秉承“顧客至上,銳意進取”的經營理念,堅持“客戶一”的原則為廣大客戶提供優質的服務,將始終不渝的滿足消費者的個性化需求,提供消費者快樂與幸福的心理體驗產品,成為引領當代建筑電器附件藝術潮流的典范。
近年來,公司秉承“創新科技、弘揚文化”的企業經營理念,以客戶價值為基礎,營銷網絡在健康的軌道上高速發展。“誠信經營是企業長久發展的基石”。我們深信客戶的滿意才是我們的成功,“先做人,再做事”是我們的信條,踏踏實實地做人,認認真真地做事。我們期待并努力去創造“客戶、公司、員工、供應商多方共贏,共同發展”的局面。
文章標簽: 商標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