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實用新型專利與普通專利的區別
來源:尚標 發布時間:2018-12-03 07:58:00 瀏覽:3895
當今社會專利的發明和申請是企業非常重要的組織活動之一,特別是國內近幾年對于此方面政策的調整,使得專利申請成了一種常態。而這其中除了我們認知中或者說傳統的那種專利,國家又推出了實用新型專利,那么這二者之前有什么區別呢?
首先明確一個概念就是不管是普通專利還是實用新型專利都是專利,它們享有同等的權益。實際上在國際上并沒有進行區分,只是我們國家為了促進經濟發展,對于一些實用的一些技術方案進行的規定。因此就技術水準而言,實用新型專利的門檻要低的多,但同樣這種專利申請要求的前提必須是實用,也就是說不管你的理論或者技術如何高深,不具有具體的操作方案和實施辦法是不能申請這種專利的。 國家為什么會提倡這種發明創造呢。這是因為目前我國的經濟仍處于發展時期,為了鼓勵大家的創造繼而提高生產,遂對于一些新穎的具有實用效果的發明創造推出此政策。這主要是因為專利的申請過程比較漫長,而且流程復雜且審核嚴格,如果等到審批下來的話往往會錯失機會。但實用新型專利則不同,它可以先授權給發明者使用,在后期不斷的生產活動中再進行審核,這就避免了因審核過于漫長和嚴格而導致延誤市場和機遇。
當然不管是專利還是實用新型專利的申請,對于很多企業來說都是頗為復雜的事情。因此一般的做法就是找知識產權平臺進行代理,在這個過程中只需要專利申請方提供資料,繳納費用,其余的事情都交給平臺去做。這樣的代理方式其實正好迎合了當下社會分工精細的工作理念,讓企業更加能夠專心的投入到經濟發展中。至于專利申請的流程及費用,此前已經詳細介紹,在此不過多贅述。
另外我們要提醒大家的是,作為企業來說,國家能夠推出相關的政策是好事,而企業要做的就是順應國家政策,這樣不但能激發企業員工的創造能力,還能依此獲得減稅等方面的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