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標轉讓和變更的區別有什么?
來源:尚標商標轉讓平臺 發布時間:2020-10-25 11:00:36 瀏覽:3135
很多人在商標注冊的過程中對一些概念會混淆,比如商標轉讓和變更的區別就有很多人分不清。今天尚標知識產權就給大家具體講一下商標轉讓和變更的區別,供大家參考。
商標轉讓和商標變更不可混為一談,商標變更是指需要變更注冊人地址和其他事項,而商標轉讓是將商標轉讓給他人所有。
注冊商標的變更,變更的項目是名義和地址,等于換湯不換藥,好比車牌還是你的,只不過把它安裝到了新車上。注冊商標的轉讓,轉讓的是商標的主體,也就是主子換人了,等于車牌賣給了別人,人家想把車牌放到奧迪還是奧拓,人家說了算。因此兩者范圍包含有大小之分。
變更注冊人名義時,注冊商標的主體并不發生改變,僅僅是注冊人的名稱發生了變化。而轉讓注冊商標則是其主體發生了改變,轉讓后的商標所有人不再是原注冊人。這里要記住,法人不是人,這里說的是不是自然人,因此企業因臺并、分立或兼并涉及法人主體性質改變的,也應屬于轉讓范圍。
像上面提到的情況屬于企業改制,因此他們的商標應該辦理轉讓手續,而并非是商標變更。
同時,在商標轉讓時,還應該注意:
一、類似商品使用同一商標的不能單獨分割轉讓,即如果幾種商品是類似商品,則不能轉讓其中的-種或幾種,否則就會形成同一商標在類似商品上由若干商標注冊人同時使用,造成商標專有權的混淆。
二、許可他人使用的注冊商標轉讓,必須先終止使用許可合同,或者處理好與被許可人的關系,然后進行轉讓。
三、轉讓的注冊商標所使用的商品屬于特種商品的,如卷煙、藥品等,受讓人應當具有相應的生產經營該商品的資格。
四、為了維護消費者利益,受讓人應當保證被轉讓上注冊商標原有的商品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