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什么要及時注冊商標
來源:尚標知識產權 發布時間:2016-11-01 07:57:00 瀏覽:2344
(1)、您正在使用的品牌已經作為商標在使用。商標法第四條規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其生產、制造、加工、揀選或者經銷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項目),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注冊。
(2)、避免費心設計或先期已投入廣告的商標被他人搶先注冊。因為我國對同一商標注冊申請實行“申請在先”的原則,申請在后者非但不能獲準注冊該商標,而且連再使用也是不允許的,否則即構成侵權。
(3)、避免無意侵權,支付巨額賠償費。
(4)、使用了注冊商標的產品容易進入大商場或超市銷售,越來越多的大商場或超市只允許有注冊商標的商品進入。
(5)、大多數消費者認為使用了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更可靠,容易贏得消費者的信任。
(6)、在全國范圍內唯一使用并受法律保護,其他任何人均不能使用。
(7)、注冊商標是一種可以留傳后世永續存在的企業最重要的無形資產,可以轉讓、繼承,作為財產投資、抵押等。
文章標簽: 商標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