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標搶注風何時停息?
來源:尚標知識產權 發布時間:2016-12-08 10:14:00 瀏覽:2815

如今的商戰已從打產品、打銷售、打品牌,發展到打“搶注”商標上了。冷眼一看是冒煙咕咚一團糟。安全套搶注木子美,出版商搶注“果子貍”,壯陽酒要搶注《大清炮隊》,生抽王搶注《同一首歌》,如此熱鬧的“搶注”風,是有點像搶婚了,見誰漂亮就想下手,其實你仔細想“搶注”是婚姻的注冊。因為無論怎么搶,它都是一種有法有規的理性行為,并非像某些評論所說的是“鬧轟轟一種混亂”,“是一種商業文化的缺失”,“是一種商標注冊熱的病態”。
1963年國務院就有了《商標管理條例》,1983年又有了《商標法》。無論誰“搶注”,只要他沒有違法,怎么會亂成一團?怎么會是商業文化的缺失呢?
就以南寧民歌節“大地飛歌”為例,作為主辦單位的南寧市政府由于是一級地方政權,所以不具備注冊商標的資格,后來交給了一家文化公司來經營,可是文化公司記住了經營“民歌節”,卻忘了“經營商標”。那么在你沒使用,沒注冊這個響當當的文化品牌資源時,任何一個自然人和企業都有權去注冊,這是商標法的規定。那么是《商標法》不講理,不講人情嗎?當然不是,《商標法》之所以規定你不使用,你不注冊,別人就有權去注冊,誰在先“注冊”誰擁有,這也是國際上商標注冊的基本規則。其目的就是讓人們不要浪費人類的文化資源。為了防止注冊商標的混亂,《商標法》還規定,“申請注冊后3個月內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才準予核準注冊”。作為已使用了某一商標的企業和公司,你注不注冊《商標法》規定是自愿而不是強制的。
你不注冊商標,就等于你沒有擁有權,這個常識作為一個法人代表的企業和公司我想他不會不理解吧。連我們家后院一個賣米粉的小女孩還懂得去工商局給自己的米粉注冊了“大眼妹”商標呢。可是趙本山投資幾千萬元拍攝的電視劇《劉老根》那么火了,都不去給它注冊一個商標,這只能說明國人的文化擁有權意識太差,知識產權觀念太淡漠。
多年來,別說我們對一種知識品牌,文化成果沒人為它注冊商標,就連使用了幾十年,甚至幾百年的商標都不去注冊商標。
我的家鄉內蒙古那里的企業和公司更缺少對使用商標的注冊。平均7個企業才有一件注冊商標,多虧那些產品名氣不大,否則商標早被人家注冊了。這就像養了多年的羊被狼刁去了,而且這個狼如今還有了法律的保護,他刁你的羊不犯法,你要打了這條狼,你可就犯法了。
有了“搶注”的這條狼才能讓我們早點知道要保護好自己的羊。如果人們不知道保護自己羊,那么浪費,丟失的損失要比被狼刁去的損失更大。只有對那些不注冊的行為采用這種報復性的教育才能讓他們長記性。趙本山通過《劉老根》被“搶注”后就聰明了,當電視劇《馬大帥》剛一準備投入拍攝,他就注冊了“馬大帥”餐飲類的多項商標。可是有人還想打一下“擦邊球”,去搶注“關東馬大帥”、“東北馬大帥”的商標,但人家已注冊了“馬大帥”,你再去巧借、巧用注冊商標就涉嫌侵權了。若不是有“搶注”之風,誰能讓趙本山變得這么聰明,這么機敏。
更何況新的《商標法》對那些搶注的合法性又有了新的規定。無論誰去“搶注”,都還有“法規”在那里主持公道呢。我們不怕有了《商標法》之后再去“搶注”,我們倒怕有了《商標法》大家還是那么麻木。
責任
文章標簽: 商標搶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