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做多”王老吉 廣藥“以商引商”
來源:中國經營網 發布時間:2011-04-02 10:16:00 瀏覽:4911
又一種“紅罐王老吉”的現身刺激了加多寶集團,使得廣藥和加多寶的糾葛更加深化。又一種“紅罐王老吉”的現身刺激了加多寶集團,使得廣藥和加多寶的糾葛更加深化。
在近日成都糖酒會上,驚現王老吉商標另一授權合作方廣東廣糧實業有限公司(簡稱“廣糧實業”)推出的兩款以王老吉為品牌的罐裝固元粥、蓮子綠豆爽養生粥等健康養生飲料。
此時,正是王老吉商標擁有者廣藥集團與經營紅罐王老吉涼茶的加多寶集團公開爭奪商標的高峰時刻。而廣藥集團另覓新歡,無疑給了加多寶一拳重擊。
3月30日下午,加多寶委托一家公關公司向媒體發郵件給予反擊,稱“廣藥新品疑仿紅罐王老吉外包裝,加多寶維權到底”“已經向成都市工商局商標科和執法處‘以王老吉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裝、裝潢權被侵犯’等不正當競爭為由對廣藥集團的行為進行舉報”。
以租賃王老吉商標發展一直是加多寶的硬傷,而租賃合約何時到期以及雙方下一步將如何合作成為業界的一大懸案。如今雙方爭奪劍拔弩張,但面對廣藥集團定調依托王老吉的品牌效應“以商(商標)引商(投資者)”,即將王老吉商標授權給其他品類的商品使用,加多寶手上似乎并無籌碼。
從合作到爭奪
此次商標之爭公開化的起點是一篇名為《王健儀:將王老吉打造成世界性的民族品牌》,作為王老吉藥業董事長、王老吉嫡系傳人王健儀,公開指責廣藥集團未按照約定將王老吉商標轉讓給王老吉合資企業。
據公開資料,2005年同興藥業通過現金入股的方式與廣州藥業共同組建了王老吉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廣藥集團和香港同興藥業分別持股48%左右,并列為第一大股東。而當時按照國家對合資企業的政策,王老吉商標的無形資產剝離后放在了廣藥集團。
但對于王健儀的指責,一位廣州藥業的高層告訴《中國經營報》記者,關于王老吉商標轉讓給王老吉合資企業,當時并沒有相關協議依據。同時他還提出了完全不同的說法,“在2005年同興藥業加盟王老吉藥業時曾經承諾:一是利用同興藥業香港及海外的渠道幫助王老吉藥業打開并擴展海外市場;二是承諾協助王老吉藥業‘以市場公平價格’或第三方評估價格收回在香港及海外注冊的‘王老吉’商標。但截至目前,這兩項承諾毫無進展可言,對廣藥及王老吉商標的傷害很大。”顯然,雙方在合資過程中累積造成了不少矛盾。
而廣藥集團市場策劃部相關人士也告訴記者對王健儀的發言有些詫異,“這與王健儀作為王老吉藥業合資公司董事長的身份不符,明顯代表了加多寶的利益。加多寶是想借同興藥業將王老吉商標占為己有。” 而有消息稱,同興藥業與加多寶公司幕后實為同一老板,即香港鴻道集團。
這背后是加多寶租賃的王老吉商標正面臨被收回的風險。“我們認為去年5月份租賃合約已經到期,所以在去年底我們向鴻道集團發出了正式的終止商標授權律師函,如果還要續約,雙方要重新坐下來再談。”上述廣藥集團人士稱,但加多寶方面一直沒有給予回應。
據他透露,1997年廣藥與鴻道集團第一次簽訂商標許可使用合同,在2000年續約到2010年。而此后鴻道集團相關人物通過賄賂廣藥集團原副董事長、總經理李益民300萬港元,低價獲得了第三次十年商標租賃合約,將合約延長到2020年。但之后2003年至2005年間,鴻道集團通過賄賂獲得加簽10年東窗事發,李益民以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所以廣藥認為第三次簽訂的合同按法律是無效的。
“只要是有利于‘王老吉’這個品牌做大做強,什么合作都會考慮。”針對廣藥集團是否收回加多寶集團的“王老吉”使用權,廣藥集團副董事長、總經理李楚源告訴記者,而這種說法也成為廣藥集團近期對外宣傳的統一口徑。
在廣藥集團的“十二五”規劃中,明確提出了發展“大健康產業”的戰略,預計在“十二五”中“大健康產業”實現銷售收入500億元,而根據3月28日廣藥集團2010年業績說明會的公開數據,2010年度,廣藥集團共計實現銷售收入為270億元左右,距離其2015年的600億元目標還有很大距離。
文章標簽: 王老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