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富邑歷時數年打贏“奔富”商標案
來源:尚標知識產權 發布時間:2017-01-16 06:36:00 瀏覽:3340
(原標題:富邑歷時數年打贏“奔富”商標案)北京商報訊(記者關子辰武媛媛)澳洲最大葡萄酒集團富邑旗下著名葡萄酒品牌“Penfolds”的中文商標案終于塵埃落定。1月12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此案做出終審判決,確認中國商人李道之注冊“奔富”商標后,因未能有效證明將商標應用于葡萄酒相關業務的真實性,所以撤銷李道之對“奔富”商標的使用權。而此案勝訴后,富邑集團極有可能在中國地區獲準合法使用“Penfolds”的中文音譯名“奔富”。
有業內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奔富”商標案的結果是原先搶注的中文商標處于撤銷狀態。但富邑集團要想正式使用還要通過法律程序。不過,富邑葡萄酒集團亞洲、歐洲、中東、非洲及拉丁美洲地區總裁兼董事總經理傅博偉對此表示,此次終審判決意義重大,使富邑集團旗下被中國消費者廣泛認可的葡萄酒品牌“Penfolds”與“奔富”中文商標之間的聯系得到鞏固。
據了解,富邑集團于2012年對“奔富”中國地區的商標先后提交撤銷以及無效申請,并訴“奔富”商標注冊人惡意注冊商標,未能把商標用于葡萄酒相關業務。2014年7月富邑集團在財務報告中首次正式透露,該公司葡萄酒品牌“Penfolds”的中文標識“奔富”被搶注,且該公司一直在用法律手段保證“奔富”品牌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值得一提的是,搶注該商標的溫州商人李道之,此前曾在與法國酒商卡思黛樂爭奪“卡斯特”商標一案中勝訴,并且獲得3373萬元賠償款。
業內人士表示,“奔富”與卡思黛樂不同,卡思黛樂是酒商的名字而不是具體酒的品牌。“奔富”品牌可以說家喻戶曉,如果“奔富”更名將比較痛苦,消費者可能會不習慣。而此次富邑得到“奔富”中文商標使用權,既打破該葡萄酒品牌在中國地區進行品牌推廣和市場營銷中無法使用中文標識的窘境,加強“Penfolds”與“奔富”的聯系;同時有利于提高中國消費者對該品牌的認知度,提升品牌價值和市場發展空間。
(原標題:富邑歷時數年打贏“奔富”商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