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標鑒定是由哪個部門執行
來源:尚標知識產權 發布時間:2017-02-16 08:02:00 瀏覽:3617
2008年7月11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國辦發〔2008〕88號)以及2008年9月8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于印發各司(廳、局、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工商人字〔2008〕195號)規定,商標局隸屬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承擔商標注冊與管理等行政職能,具體負責全國商標注冊和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處理商標爭議事宜,加強馳名商標的認定和保護工作,負責特殊標志、官方標志的登記、備案和保護,研究分析并依法發布商標注冊信息,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實施商標戰略等工作。
[法律依據]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關于鑒定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真偽問題的批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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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批準,成立通達商標服務中心,解決商標審查積壓問題。
通達商標服務中心成立于1993年底,現有工作人員256人。主要職能是為商標局提供與商標確權相關的服務工作,是商標注冊的輔助機構,
通達商標服務中心設有18個審查輔助部(包括商標審查輔助一部、商標審查輔助二部、商標審查輔助三部、商標審查輔助四部、商標審查輔助五部、商標審查輔助六部、商標審查輔助七部、商標審查輔助八部、商標審查輔助九部、商標審查輔助十部、商標審查輔助十二部、國際注冊審查輔助部、商標異議裁定輔助一部、商標異議裁定輔助二部、商標異議裁定輔助三部、商標異議裁定輔助四部、商標申請受理劃分卡輔助部、計算機系統管理輔助部),由商標局相關處對口領導、管理,同時對相關人員的進行工作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