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店侵犯鄂爾多斯商標權被判賠19萬余元
來源:北京日報 發布時間:2016-04-26 02:03:00 瀏覽:1719
原標題:法院凍結支付寶 “潛水”被告終現身
電商侵權被訴,但一直“潛水”不露面,不應訴,直到法院凍結其支付寶賬戶后,才被迫現身。昨天,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判決認定天貓網店“米琪服飾專營店”侵犯內蒙古鄂爾多斯資源股份有限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米琪”被判賠19萬余元。
去年,內蒙古鄂爾多斯資源股份有限公司發現,被告天貓網店“米琪服飾專營店”銷售鄂爾多斯牌羊毛線,認為其侵害商標權,將該網店訴至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索賠30余萬元。
被告遲遲不露面,不應訴,法院向被告工商注冊登記地址送達法律文書,也查無此店。原告依法提起財產保全申請,并提供被告支付寶賬戶信息,申請法院進行財產保全。合議庭合議認為,考慮到電商的特殊經營模式,被告又不在其工商注冊的經營地實地經營,確實存在隱匿財產以及判決文書難以執行的風險。合議庭及時做出依法財產保全決定,凍結被告的支付寶賬戶。此后被告支付寶賬戶陸續進賬7萬余元,且一直處于只進不出狀態。不久,被告主動現身應訴。
最終,法院判決被告北京米琪貿易有限公司停止侵害原告內蒙古鄂爾多斯資源股份有限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和訴訟支出合理費用共計19.2805萬元。
原被告雙方均表示不上訴。被告北京米琪貿易有限公司“米琪服飾專營店”負責人張先生解釋“不現身”時表示:“法院當時送達的文件,我們還以為是詐騙的信件呢。后來發現支付寶賬戶被凍結,我們跟法院取得聯系后才知道事情屬實。以前沒有知識產權方面的法律意識,以后一定注意。”
釋法
電商侵權案 凍結支付寶可有效維權
張曉麗(本案主審法官):
財產保全舉措是一種可有效加大知識產權保護的民事強制措施。電商侵權案件中,電商規模往往大小各異,工商注冊地址通常都不是商業店鋪,有的甚至就是一居民住宅,所以經常出現找不到或聯系不到被告的情況。過去,在窮盡送達措施的情況下,法院通常會依法進行公告送達,并做缺席審理。這樣雖然同樣可以依法宣判,但判決最終執行效果往往并不理想。
與以往財產保全中凍結銀行賬戶不同,本案中保全的是支付寶賬戶,這是很大的創新點。在電商侵權糾紛中,原告往往很難查到侵權人的銀行賬戶,此時,申請保全支付寶賬戶是非常有效的手段。
趙麗赟(原告代理律師):
這種電商侵權的案子,如果不是做了支付寶財產保全,基本上沒有被告會出庭。這樣的官司勝敗對電商來說根本無所謂,他們可以換個名字又注冊一個店鋪。而對原告來說,維權成本非常高,從聘請律師到前期收集證據等都要花費大量人力物力。后期執行賠償時,就算法院配合,找人也非常困難。未來我們會繼續使用對支付寶進行財產保全的方式來維權。
文章標簽: 商標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