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東高院周四審理唯冠破產案 iPad商標案存變數
來源:尚標知識產權 發布時間:2012-06-18 03:05:00 瀏覽:2791
廣東高院周四審理唯冠破產案
6月18日凌晨消息,臺灣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富邦公司”)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簡稱“深圳唯冠(微博)”)破產清算案將于本周開庭,這可能會給懸而未決的iPad在華商標案帶來新變數。
富邦公司向廣東高院起訴
今年3月初,蘋果與深圳唯冠就iPad在華商標權爭得難解難分之時,富邦公司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針對深圳唯冠的破產清算申請。
據悉,富邦公司與深圳唯冠之間沒有任何業務往來,是唯冠在臺灣的供應商友達廣電將應收賬款賣給富邦公司,將其債權轉給該保險公司,雙方的糾紛賬款約為6000萬元。
3月31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就富邦公司的申請作出裁定:對申請人富邦公司的申請不予受理。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深圳唯冠名下無形資產之一的iPad商標未作評估,商標價值尚未確定,尚不能認定深圳唯冠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故依法裁定不予受理富邦公司的申請。
4月10日,富邦公司就這一裁定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公開信息顯示,本周四(6月21日)富邦公司申請深圳唯冠破產案將在廣東高院第四法庭開庭,屆時將決定深圳唯冠是否會被破產清算。
根據《破產法》規定,一旦法院裁定受理破產清算申請,深圳唯冠與蘋果之間的iPad商標權訴訟將依法中止,待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接管深圳唯冠財產后,該訴訟才能繼續進行。
而這意味著,蘋果將面對一個未知對手,并可能給iPad在華商標權案增添變數。
律師稱不影響iPad商標案
不過,深圳唯冠iPad商標權案代理律師謝湘輝對新浪科技表示,法院很可能不會裁定深圳唯冠破產。他表示,即使法院裁定深圳唯冠破產,也不會影響iPad在華商標歸屬權案。
“如果深圳唯冠被裁定破產清算,意味著深圳唯冠作為經營主體已經結束,但它作為法律主體仍然存在。”謝湘輝對新浪科技表示,作為法律主體的深圳唯冠仍然可以行使財產權利,這其中包括iPad商標權。
謝湘輝指出,即使法院指定財產管理人,新的管理人也需要向深圳唯冠的債券委員會負責。這其實跟深圳唯冠目前所處的境況相差不多。
據悉,深圳唯冠的主要債權人是包括中國銀行、民生銀行等在內8家銀行,他們已經組成了一個債權委員會,專門負責深圳唯冠的重組及債務事宜。
iPad商標案仍未有進展
對于iPad商標案的進展,謝湘輝透露,蘋果與深圳唯冠都表現出了誠意,但雙方還在進行調解,仍未有達成一致的結果。
目前有消息稱,廣東省高院已經推遲就蘋果在iPad商標案中所提上訴作出判決的時間,以便蘋果與深圳唯冠進行庭外調解。
蘋果在今年2月29日提起上訴,對上訴的裁決通常是在上訴之日起3個月作出,但有時也會因為案件特殊而出現例外。
5月初,唯冠創始人楊榮山曾對新浪科技透露,iPad在華商標案有望在2個月內得到解決。
廣東省高院日前公開表示,對于iPad商標糾紛案會充分考量社會效益、法律效益等各方面因素,依法公正做出處理,爭取雙方利益最大化。
由于iPad在華商標權案仍未解決,蘋果新iPad仍未在中國內地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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