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大放話啦“建議將漢字商標使用納入強制標準“
來源:尚標知識產權 發布時間:2018-03-09 07:03:00 瀏覽:4475
如今在各大商場里充斥著各種帶著英文logo的商品,消費者乍一看以為是國外的品牌,仔細觀察后發現原來是一個國內的產品。近日,全國人大代表、合肥榮事達電子電器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潘保春做客北京安徽新媒體集團全國兩會演播室,呼吁漢字商標使用應納入強制標準。國內市場在產品上應該使用“漢字”商標,以更加清晰、易懂的方式展現各類產品的品牌屬性。
潘保春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明確規定制定商標法的目的是加強商標管理,保護商標專用權,促使生產、經營者保證商品和服務質量,維護商標信譽,以保障消費者和生產、經營者的利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商標作為產品的重要標識是特定產品內在信息的外在化體現,其核心價值在于保護消費者權益。從保護消費者權益的角度看,商標必須遵循內容全面、準確、易懂、標注清晰、牢固等原則。
2017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的消費者投訴中,超過8%是因為商標使用不規范、誤導消費者。潘保春在調研中發現,一些商場假“洋品牌”甚至超過9成。“國內一些商家有這樣的做法,歸根結底是文化的不自信。實際上在大部分國家人民的心目中,一個外來語的名字在感覺上總會顯得更加神秘而且更加高端。這種情況在發展中國家又會特別明顯。”
“這種現象的存在極易誘導消費者,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從而造成買賣雙方信息不對等,有失公平交易原則。甚至因此導致惡意欺騙消費者的現象時有發生,擾亂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潘保春建議,國內市場在產品上應該使用“漢字”商標,以更加清晰、易懂的方式展現各類產品的品牌屬性。同時,漢字是我們中華民族的母語文字,也是迄今為止連續使用時間最長的文字,是中華文明世代傳承的標志,使用“漢字”作為商標,符合中國新時代文化自信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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