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稷山板棗地理標志集體商標能不能申請注銷
來源:中國商標網 發布時間:2018-05-22 03:06:00 瀏覽:3857
山西省稷山紅棗協會在2004年注冊了地理標志集體商標“稷山板棗”,在2015年也續展了。現在這個協會因多年未年檢,已經被民政局撤銷了。我不是原申請人,現在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1、我能否申請注銷他的商標,是辦理注銷注冊商標手續還是撤銷連續三年不使用注冊商標手續,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2、注銷或撤消后,我能否以協會的名義重新注冊“稷山板棗”商標。
根據商標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注冊商標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 具體材料請見“中國商標網-商標申請指南-申請撤銷連續三年不使用注冊商標”。 另外,根據商標法第五十條,注冊商標被撤銷、被宣告無效或者期滿不再續展的,自撤銷、宣告無效或者注銷之日起一年內,商標局對與該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注冊申請,不予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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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標簽: 地理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