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絡流行語真的適合注冊成為商標嗎?
來源:尚標采編 發布時間:2016-08-31 03:26:00 瀏覽:2823
網絡流行語,近些年來已經成為時代的標志。尤其是在互聯網行業“霸道橫行”的時候,幾乎人人都會使用網絡流行語。網絡流行語的特點就是傳播度高,通俗易懂。像今年較流行的城會玩,嚇死寶寶了,洪荒之力都成為網絡的焦點。那么很多人便想把網絡流行語注冊成為商標,那么注冊網絡流行語成為商標需要哪些條件呢?
一、商標合法性
《商標法》里面明確的規定,商標不得違反《商標法》及其他法律的要求。其合法性審查主要體現為違反第十條一款第(八)項“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情形。這種不良影響是對價值觀、道德觀等不正面形象,影響了社會的良好風氣及帶來負面影響。
如某公司曾在多個類別上申請注冊“屌絲男士”商標,先后被稱商標局、商評委在審查程序中予以駁回。隨后該公司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北京市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維持了商評委作出的對“屌絲男士”商標的注冊申請予以駁回的復審決定結果。他們申請的“屌絲男士”法院認為“屌絲”是網絡用語,并且帶有諷刺意義,會對社會風氣和社會文化產生消極負面影響。
二、商標顯著性
商標顯著性能夠幫助用戶區分商品。如果僅僅直接用商品的質量、原料、功能、用途來作為商標名,那么該商標就是缺乏顯著性的。
如“給力”“逆襲”等詞語,雖然并沒有對社會造成不良影響,但是商這類詞語就是缺乏顯著性。所以我們在注冊商標的時候需要適當考量。
三、商標在先性
《商標法》規定商標存在在先原則。商標在先原則即是不得與他人在同一種類似商品上在先申請,在先初步審定、在先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
建議
對于商標注冊成為網絡流行語,網絡流行語申請商標成功機率是比較小的,對此筆者在對于商標注冊還想給大家提點建議。
1、要考慮商標的具體意義
商標是商品的重要標志,我們在注冊商標的時候一定要想清楚我們是為什么要注冊這個商標,這個商標對于我們而言有何意義。脫離了商品,商標就沒有任何意義。網絡流行語雖然傳播性高,但是如果與商品沒有任何關聯,我們注冊起來也是沒有任何用途的。
2、網絡流行語商標注冊需慎重考慮
對于創業者而言,商標是作為企業的文化的標志。所以我們在注冊商標的時候,一定要根據企業文化、產品特色、商品用途等多方面綜合考慮。從長遠看,網絡用語并不適合作為企業的標志。一個好的商標會傳達一個企業的靈魂,能夠給企業帶來新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