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標異議人的主體資格是什么?
來源:尚標商標轉讓平臺 發布時間:2021-07-04 13:50:29 瀏覽:2167
在當前社會中,商標異議與商標注冊緊密相關,商標異議在商標注冊的流程中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那么,商標異議人的主體資格是什么?下面由尚標知識產權為大家進行相應的解答,以供大家參考學習,希望以下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一、商標異議人的主體資格是什么?
商標異議答辯人的主體資格必須是被異議人或是被異議人合法委托的代理人。
商標異議答辯如委托商標代理組織代理,須附送《商標代理委托書》。
商標局將根據當事人所陳述的事實和理由,經調查核實后,作出異議裁定,制作異議裁定書通知異議雙方當事人。
二、商標異議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根據我國現行《商標法》第十九條規定:任何人對經商標局初步審定的商標,均可在初審商標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異議。商標異議的基本程序如下:
提出商標異議的主體在法律上是任何人,可以是機關、團體、企業、也可以是個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利害關系人,也可以是無利害關系的第三人;可以是中國人,也可以是外國人。商標異議人與商標申請人的主要不同點是:一是國內沒有從事經營的自然人不能辦理申請注冊商標,而商標異議程序則允許自然人作為商標異議人;二是新申請商標人與商標有直接的關系,而商標異議人與被異議商標或引證商標不一定有關系。
需要說明的是,國內的企業或個人可以直接辦理商標異議事宜,也可以經過商標代理組織辦理。但外國的企業或個人辦理商標異議事宜根據《商標法》第十條的規定,必須經過商標代理組織代理,否則不予受理。
被異議商標必須是經商標局初步審定并刊登在《商標公告》上的商標,未經商標局審查或未登載在《商標公告》中初步審定公告上的商標都不屬于可以捉出異議的范疇。商標局正在進行形式審查、實質審查的商標,經商標局形式審查不予受理的商標,經實質審查予以駁回的商標,均不在商標異議受理的范圍之內。商標爭議與商標異議之間的區別?另外,在實際使用中的未注冊商標和已經獲得注冊的商標,也不屬于商標異議受理的范圍。
商標異議提出的時間按法律規定是經商標局初步審定的商標,登載在《商標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前或錯后都不予受理。如商標異議期的最后一天是國家法定休息日,則順延至節假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
以上就是尚標知識產權對商標異議人的主體資格是什么?的解答,我們可以了解到商標異議答辯人的主體資格必須是被異議人或是被異議人合法委托的代理人。如果大家還想了解其他法律知識,尚標還提供了專業的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再次進行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