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個體戶申請商標變更還是轉讓好?
來源:尚標知識產權 發布時間:2022-07-22 09:06:53 瀏覽:1714
個體戶申請商標變更還是轉讓好?要想知道兩個事情是不是一回事,那么首先就要對這個事情有一定的概念。下面尚標知識產權為大家介紹一下。
商標變更的概念:
商標的變更,是指變更注冊商標的注冊人,注冊地址或者其他事項。申請人變更其名義、地址、代理人,或者刪減指定的商品的,可以向商標局辦理變更手續。如果要改變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則應當重新提出商標注冊申請,按新申請商標對待,不能稱為商標變更。
商標變更的注意事項:
1.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或地址的,商標注冊人應將其全部注冊商標一并變更。
2.變更申請提交后,商標局受理的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申請人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申請人《受理通知書》。
3.如果變更申請需要補正的,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申請人地址,以郵寄方式書面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
4.變更申請核準后,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申請人變更證明。
5.因其他原因不能核準變更申請的,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申請人地址,以郵寄方式書面通知申請人。
6.共有商標的變更申請核準后,變更證明僅發給代表人,如果其他共有人需要,應申請補發證明。
7.如果是申請人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變更申請的,商標局不會直接與申請人發生任何書件往來,所有書件都寄發給該商標代理機構。
商標轉讓的概念:
商標轉讓就是在注冊商標的有效期內,該商標的注冊人,按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商標的專用權給另一方的行為。而商標轉讓一般有三個形式:因為行政命令從而發生的商標轉讓、商標以繼受的形式進行的轉讓、商標以合同的形式進行的轉讓。
辦理商標移轉的,如果轉讓人不能蓋章,受讓人應提交其有權接受該商標的證明文件或者法律文書。例如,企業因合并、兼并或者改制而發生商標移轉的,應提交合并、兼并或者改制文件和登記部門出具的證明,合并、兼并或者改制文件應證明商標權由受讓人繼承,登記部門應證明原注冊人與受讓人的關系、原注冊人已經不存在的現實狀態;因法院判決而發生商標移轉的,應提交法院出具的法律文書,法律文書上的被執行人名稱和接受該商標的企業名稱應當與申請書中的轉讓人名稱和受讓人名稱相符。
商標轉讓的注意事項:
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轉讓;未一并轉讓時,由國家商標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滿未改正的,視為放棄轉讓注冊商標的申請。
個人商標轉讓給公司,因為商標申請書需要簽字,商標轉讓申請書上的簽字必須跟當時申請時的簽字一致,如果不一致該轉讓會不予以核準,中途商標局會讓受讓方提供雙方經公證的公證書,如果提供不了,該轉讓視為放棄,不予核準。
商標轉讓和商標變更的區別:
商標變更是指商標注冊人對其名義、地址、代理人、文件接收人或者指定商品等注冊事項所作出的變更。變更注冊人名義只是同一主體稱謂發生改變商標權利根本沒有發生過轉移
商標轉讓移轉是在不同主體之間發生的商標權利轉移,存在法定的權利分界時間,受讓人自商標轉讓核準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轉讓是繼受取得商標權形式之一。與商標變更最明顯的區別是:權利主體是倆人!不是一個人!在審查過程中,審查員經常發現有商標注冊人或代理人因為當地主管機關出的是“變更證明”文件,就以為統統要做變更。其實不然,是辦理變更還是辦理轉讓一定要搞清楚是一個主體還是兩個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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