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標多長時間續展,有哪些流程
來源:尚標 發布時間:2025-01-17 16:56:21 瀏覽:1219
在國內,商標的續展期限為商標有效期屆滿前的十二個月到商標有效期屆滿后的六個月。
一、續展期限
提前續展期:商標注冊人應當在商標有效期屆滿前的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
寬展期:如果商標注冊人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續展手續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
二、續展流程
準備材料:商標注冊人需要準備商標續展申請書、商標注冊證復印件、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等材料,并按照規定繳納續展費用。
提交申請:商標注冊人可以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網上服務系統在線提交續展申請,也可以選擇郵寄或現場提交申請。
審查核準:商標局會對提交的續展申請進行審查,如果符合續展條件,會予以核準并公告。
三、續展有效期
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
四、注意事項
提前規劃:商標注冊人應在商標有效期屆滿前提前規劃續展事宜,避免因遺忘或其他原因錯過續展期及寬展期,導致商標被注銷。
保持聯系暢通:商標注冊人應確保與商標局的聯系方式暢通,以便及時接收商標局發出的有關商標續展的通知。
專業咨詢:如果商標注冊人對商標續展流程不熟悉或有疑問,可以咨詢專業的商標代理機構或律師,以確保續展過程的順利進行。
五、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條的規定:“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概括來說,在國內,商標的續展期限為商標有效期屆滿前的十二個月到商標有效期屆滿后的六個月。商標注冊人應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以確保商標的持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