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產假冒商標罪刑標準是怎樣的?會被判刑嗎?
來源:尚標 發布時間:2025-06-10 14:44:31 瀏覽:49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生產假冒商標罪(即假冒注冊商標罪)的刑事標準可從以下方面進行專業分析:
一、法律條文依據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明確規定:
“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二、司法解釋細化標準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進一步明確了“情節嚴重”和“情節特別嚴重”的認定標準:
(一)情節嚴重(基準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非法經營數額:達到5萬元以上;
違法所得數額:達到3萬元以上;
假冒多種商標:假冒兩種以上注冊商標,且非法經營數額達3萬元以上,或違法所得達2萬元以上;
其他情形:如多次實施侵權行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等。
(二)情節特別嚴重(加重刑:三至七年有期徒刑)
非法經營數額:達到25萬元以上;
違法所得數額:達到15萬元以上;
假冒多種商標:假冒兩種以上注冊商標,且非法經營數額達15萬元以上,或違法所得達10萬元以上;
其他情形:如侵權行為導致權利人破產、引發群體性事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