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影《北西·不二情書》線下活動跑出商標權糾紛
來源:法制網 發布時間:2016-10-12 09:03:00 瀏覽:1781
今年4月,安樂(北京)電影發行有限公司與新浪體育就電影《北京遇上西雅圖之不二情書》發起的一項大型線下馬拉松跑步活動——“北西愛情馬拉松”,從4月3日杭州站開始,途徑成都、廣州,最后到達終點北京站。馬拉松活動歷時接近一個月,從4月3日開始,每周末舉辦,每站地點均設立在各城市的代表地標處。結果活動還沒有結束,電影也還沒有上映,安樂(北京)電影發行有限公司和新浪體育就被告上了法院,9月27日,浙江省杭州市西湖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原告起訴稱同名的“愛情馬拉松”侵權了
溫州新澤徽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傳媒公司)是2012年8月成立的一家專業性的活動創意策劃、企業形象整合、商標品牌包裝設計、策劃宣傳大型活動的公司。2015年,傳媒公司取得了“愛情國際馬拉松”、“愛情馬拉松賽”的商標,并在全國多地承辦愛情馬拉松賽事商業活動。2016年,傳媒公司發現新浪網的“體育”欄目有一則“北西愛情馬拉松”的新聞,電影《北京遇上西雅圖之不二情書》為宣傳舉辦了以愛情馬拉松為主題的跑步商業活動。傳媒公司認為,電影的發行方安樂(北京)電影發行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行公司)、新浪網技術(中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浪網)、新浪體育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浪體育)在宣傳中及活動現場均使用了“愛情馬拉松”文字標識進行多次宣傳,與其享有的“愛情國際馬拉松”、“愛情馬拉松賽”的文字商標相同或相似,該行為已構成侵害傳媒公司的商標權專用權。遂以活動舉辦地之一杭州西溪濕地作為侵權行為地向西湖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新浪體育停止使用“愛情馬拉松”文字標識舉辦任何商業活動,刪除網絡報道并在全國性媒體上道歉;三家公司共同賠償傳媒公司因此次侵權行為造成的經濟損失200萬元及合理開支3萬元。
三被告紛紛急呼使用通用文字不是侵權
“此次宣傳活動是為了跟電影內容結合,更好地宣傳電影,突出使用的是‘北京遇上西雅圖2之不二情書’,并未突出使用‘愛情馬拉松’文字也未將其作為活動標識進行使用。‘愛情馬拉松’本就由通用名詞‘愛情’和‘馬拉松’組成,僅為馬拉松內容、功能性方面的表述,是一種慣用及通用使用方式,不會讓公眾因為這次活動對原告的商標產生混淆。另外,原告的兩個注冊商標被核定使用的服務類別為第41類服務,包括學校(教育);教育;安排和組織音樂會;流動圖書館……并不包括原告主張的‘組織教育或娛樂競賽’服務項目,宣傳活動與原告商標的核準服務項目類別并不相同或者相似,因此,并不構成商標侵權。”發行公司的代理人在庭審中答辯道。新浪網、新浪體育的代理人在答辯中也提出類似的答辯意見。
庭審中爭辯激烈
庭審中火藥味十足,原、被告均提供了大量證據,又詳細進行了說明,想要證明自己的觀點。發行公司和新浪網還認為原告告錯了,不應該把他們作為被告起訴。
發行公司的代理人說,發行公司不是活動的具體實施方,不應該被卷入這場糾紛,每個城市的活動都由另外的公司具體執行,應由具體執行公司來應對糾紛。
新浪網的代理人表示,新浪網與新浪體育是兩家公司,“體育”網站的運營主體不是新浪網,新浪網只是對宣傳活動進行了客觀報道,并沒有實施侵權行為。
傳媒公司則認為,發行公司和新浪體育是宣傳活動的承辦方,新浪網為此提供技術支持,都與宣傳活動舉辦有關聯,都應承擔侵權責任。
庭審從上午開始一直持續了6個多小時。最終法庭決定定期宣判。
文章標簽: 商標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