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持有人和商標權人區別在哪?
來源:尚標 發布時間:2025-10-10 13:39:10 瀏覽:706
商標權人是持有人嗎?商標持有人和商標權人區別在哪?今天尚標知識產權網就來給大家介紹一下商標權人的相關內容,希望能給大家帶來幫助。
一、商標權人概念:
商標禁止權,是指商標注冊人可以禁止其他單位和個人,未經許可擅自在與其核準商品或服務項目相同或類似的商品或服務上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的權利。當然,前提是該商標已經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核準登記注冊,并已經取得了商標注冊證。
二、商標權人的權利如下
1、商標專用權的概念:
商標專用權,是指商標所有人依法對其注冊商標所享有的專有權利。《商標法》第三條規定,經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2、商標專用權的內容:
商標專用權的內容,是指商標注冊人依法享有的權利,包括注冊商標的專有使用權、禁止權、轉讓權、許可使用權和續展權等。其中最重要的是專有使用權和禁止權。商標專有使用權,是商標注冊人在國家商標總局核準的商品或服務項目上使用其注冊商標的權利。
三、商標權的取得
1、商標權的取得,是指根據什么原則和采取什么方法來獲得商標權。
2、商標權取得的原則有以下三種:
(1)使用原則
使用原則,即使用取得商標權原則,是指商標權因商標的使用而自然產生,商標權根據商標使用事實而得以成立。
(2)注冊原則
注冊原則,即注冊取得商標權原則,是指商標權因注冊事實而成立,只有注冊商標才能取得商標權。
(3)混合原則
混合原則,即折衷原則,是指在確定商標權的成立時,兼顧使用與注冊兩種事實,商標權既可因注冊而產生,也可因使用而成立。
3、商標權取得的方式分為兩種:
(1)原始取得與繼受取得。商標權的原始取得,也稱為商標權的直接取得,是指商標權由創設而來,其產生并非基于他人既存之商標權,也不以他的意志為根據。
(2)商標權的繼受取得,也稱為商標權的傳來取得,是指以他人既存的商標權及他人意志為基礎而取得商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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