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茅臺告茅臺鎮酒企 欲重新申請“賴茅”商標茅臺
來源:尚標知識產權 發布時間:2016-12-19 06:56:00 瀏覽:5027
國酒商標之爭方唱罷,茅臺與茅臺鎮多家酒企的商標紛爭又硝煙四起。這次,茅臺的目標是與自己同處貴州省懷仁市茅臺鎮的另外一家酒企貴州榮和燒坊酒業有限公司(下稱“榮和燒坊”)。
此次出牌的緣由是茅臺
認為榮和燒坊包裝上的商標“GUIZHOUMAO?TAITOWN”中的“MAOTAI”侵犯了自己的商標專用權,同時,茅臺認為榮和燒坊產品包裝與自己的產品包裝高度相似,也涉嫌侵權。
11月9日,北京市豐臺區法院將開庭審理此案。此前10月22日,雙方就該商標侵權案進行了證據交換。
茅臺要求榮和燒坊賠償20萬元。盡管涉案金額并不大,但是加之此前茅臺還執著于對“賴茅”商標的再申請,這都意味著此前茅臺與茅臺鎮其他酒企之間微妙的平衡將被打破。
酒業資深人士、酒圈網創始人宓卓對記者表示,除榮和燒坊的包裝外,市場上模仿茅臺斜紋包裝的產品非常多,不排除此次貴州茅臺決定殺一儆百的目的。
事實上,茅臺運用知識產權方式維護自身權益的舉動年年有。茅臺遂再次申請“賴茅”商標,目前該商標正處于異議復審中。
早在1988年,茅臺就獲得了“賴茅”商標。但2003年以后,由于茅臺知識產權管理經驗的欠缺,就有企業以茅臺連續三年未使用該商標為由,向國家商標局申請撤銷茅臺的“賴茅”商標。2005年“賴茅”商標被依法注銷。隨后,茅臺鎮竟然出現了數十家宣稱生產“賴茅”酒的企業,并多次宣稱自己為茅臺酒的前身。混亂的品牌和價格,給茅臺造成了不良影響。
但是今年茅臺發起的知識產權戰似乎格外多。從歷經10年申請“國酒茅臺”商標9次被否后依然執著申請,到重新申請“賴茅”商標,再到此次向本是同根生的榮和燒坊提起商標侵權訴訟(解放后,政府將茅臺鎮最有名的三家酒坊“榮和燒坊”、“恒興燒坊”、“成義燒坊”合并成立了“貴州省地方國營茅臺酒廠”),都是茅臺維權的注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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